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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内公开选拔光电工程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阅读量:

关于校内公开选拔光电工程学院党委

正科级组织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审批,在校内公开选拔光电工程学院党委正科级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上述岗位职责在组织部查询,或参见《重庆大学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重大委〔2017〕69号】。

三、任职条件

按照《重庆大学科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业务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与部署。

2.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党性修养好,工作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党建工作制度和规定,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

4.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科级及以下组织员要求具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选拔程序

1.凡有意竞聘者,填写《领导岗位应聘表》(组织部网站下载),经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二级党组织和二级单位公章后,于10月12日下午5点前,将应聘表交光电工程学院办公室(主教学楼1214室);

2.经光电工程学院党委按照《重庆大学科级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学院党委组成考核小组,组织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竞聘考核;

3.考核组考核后,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确定拟任(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4.审定公示结果,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命(聘任)。

中共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