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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阅读量:

根据“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开展评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重庆大学正式学籍的预计2018年6月底毕业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优先考虑。

6.我院名额1名。

三、材料报送

1.填写“光电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和“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表中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需填写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

2.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言简意赅,且以组织名义填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对不按要求填表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具体的推荐表、论文、获奖等证明材料于2018年3月26日(第4周,周一)17:00前交到主教141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guojing@cqu.edu.cn。





光电学院研工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