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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阅读量: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58号)、《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文件要求,现就推荐报送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重庆大学正式学籍的预计2019年6月底毕业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各科(含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实行学分制的,无重修课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且身心健康。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研究生优先考虑。

6.我院名额1名。

三、材料报送

1.填写“光电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和“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表中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需填写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超出一页请双面打印。

2.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应言简意赅,且以组织名义填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对不按要求填表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具体的推荐表、论文、获奖等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6日(第6周,周二)17:00前交到主教学院121X室,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guojing@cqu.edu.cn。






光电工程学院研工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