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Student
1、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文件,并且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认定资格。
2、各年级申请学生将《附件2》、《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交于对应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于2019年9月27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档打包发到邮箱gdxb1216@163.com,纸质档由学院按年级整理归档。
附件1: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
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_.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