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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1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阅读量:

全体研究生同学,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1 年高 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1〕4 号)要求,现将重庆市 2021 年学生先进评选推荐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 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在读研究生期间必须获得过校级(荣誉证书落款为:重庆大学)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我院具体名额:我院三好学生一名、优秀毕业研究生二名、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一名、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一名(见附件 1)。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 1 类。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三)注意:学生的先进推荐表,需要以组织名义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且主要事迹言简意赅,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

(四)材料报送:

1.填写“光电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一式两份)和“附件2-市级先进推荐名单汇总”。

2.学生的先进推荐表,需要以组织名义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且主要事迹言简意赅,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

3.具体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于2021年5月13日(周四)10:00前交到主教学院121X室郭孝恩或陈涛处,电子版可提前在5月12日发送到邮箱guojing@cqu.edu.cn


光电工程学院研工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