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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昊同学未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阅读量:

光电工程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周昊(学号202108021062t),2022323-324日期间未按时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截止32512点前也没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238 号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务必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教工工作组(人事处牵头)和学生工作组(学工部门牵头)的通知对师生员工及时开展排查和督促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工作。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自322日以来,每日早中晚通过年级群、电话、短信等全方位多次提醒学生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并于323日和324日的通知中明确强调需在每天中午12点前和在18点前补充完成当日疫情防控日报告,如未完成者,将受到全院通报批评。

学院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给予周昊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如有再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义务,将相应材料存入学籍档案。希望周昊同学端正态度,提升自身自觉性,积极改正,争做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研究生。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2325


另附:3月23日、24日、25日未在规定时间打卡名单  (12:00前),请名单中的研究生同学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义务(本次名单提示暂不计入通报批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