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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汤一明同学未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阅读量:

光电工程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汤一明(学号20170801016),2022411日未按时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238 号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务必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教工工作组(人事处牵头)和学生工作组(学工部门牵头)的通知对师生员工及时开展排查和督促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工作。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自322日以来,每日早中晚通过年级群、电话、短信等全方位多次提醒学生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并于411日再次通过QQ联系汤一明同学明确强调需在每天按时完成当日疫情防控日报告,汤一明在收到信息后于412日凌晨打卡(算12日疫情防控日报告),没有完成411日的日报告。

学院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给予汤一明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如有再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义务,将相应材料存入学籍档案。希望汤一明同学增强疫情防控大局意识,争做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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