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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阅读量:

全体研究生同学: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2 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211 号) 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重庆市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推荐活动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当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的可申请对应的“三好学生”、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可申请对应的“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获得过校级“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获得过校级“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的可申请对应的“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具体名额: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研究生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1


2

1

1

1

不限额

不限额






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 1 类。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市级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奖项的学院填报附件4。

 (三)注意:学生的先进推荐表,需要以组织名义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且主要事迹言简意赅,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

 (四)材料报送:

1.填写“光电学院奖学金申报基本情况表”和“重庆市普通高校2022年学生先进推荐表”,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2.学生的先进推荐表,需要以组织名义写,不以第一人称出现。且主要事迹言简意赅,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页。对不按要求填表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3.具体的推荐表纸质材料于2022年4月25日(周一)11:00前交到主教学院121X室郭孝恩或陈涛处,电子版可提前在4月24日前发送到邮箱guojing@cqu.edu.cn

特此通知


光电工程学院研工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