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主页

学生工作Student

学工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关于给予张佳欢同学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离渝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2 阅读量:

光电工程学院2020级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佳欢,学号202008131084,2022年4月19日学校通过大数据追踪发现该生于4月16日擅自离渝,离渝不报审,返校不报告。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2〕38 号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务必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教工工作组(人事处牵头)和学生工作组(学工部门牵头)的通知对师生员工及时开展排查和督促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工作。学院通过年级群、学院网站等形式全方位多次提醒学生“非必要不离渝”,离渝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不假离渝。并且,4月15日,学院再次强调重庆大学《师生员工返渝和校外人员进校疫情防控规定(第七版)》重大校办〔2022〕35号内容以及《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重大校办〔2022〕36 号第二条:师生员工继续坚持非特别必要不离渝、离渝需报审,不前往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以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张佳欢同学在明知以上规定的情况下,于4月16日下午13:30分在重庆西站搭乘动车前往贵阳市南明区办理个人私事,至4月17日晚上20:30分搭乘高铁返回重庆(期间也完成了规定的核酸检测,健康吗为绿码),给校园疫情防控带来较大风险。

张佳欢同学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重庆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擅自离校。因故需要离校的,应当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及必要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及时返校,并办理销假手续。学院本着教育为本的原则,决定给予张佳欢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如有再不履行相关义务,将相应材料存入学籍档案。希望全体研究生引以为戒,积极配合、不折不扣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为维护校园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