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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潘玠昀同学未完成疫情防控日报告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17 阅读量: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近“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日报告和离渝师生员工“一人一档”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办〔202245号的相关规定:自2022429日起,全体师生员工恢复日报告零报告,于每日中午12:00前通过今日校园”APP“疫情防控日报告系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学院根据疫情防控相关精神以及广安市疫情形势,从513日重启填报“疫情防控日报告”。学院每天通过年级群多次提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经517日上午数据摸排,潘玠昀同学未按规定完成516日“疫情防控日报告”,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防控风险,学院决定给予潘玠昀通报批评。如有再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义务的情况出现,相应通报材料将存入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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