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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阅读量: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内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光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优秀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学习成绩优良,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重庆大学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团龄在1年以上。

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上年度“背靠背”测评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1年。

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上年度“背靠背”测评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班子及所属团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定期开展团日活动,并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1次以上校级示范主题团日活动者优先考虑,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经常开展团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推优入党”对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积极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支部上网行动”“团组织开放共享活动机制”“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等重点改革任务,协助学院团委推进新媒体工作等重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四)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参评所在支部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2、支部组织活动态度积极,并在上一年度中至少有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团组织生活;

3、团支部组织开展了经学院团委认可的全体团员参加的“背靠背”无记名投票方式的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

4、参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健康,气氛活跃,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对其精神品质的塑造也具有积极意义;

5、支部成员的参与积极度较高,并能从团组织生活中较为自主的获取深刻的教育熏陶与信仰指引;

6、有较高质量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五)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申报社团组织需为重庆大学所有注册手续齐全的一级社团、校级、院级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

2、社团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校的相关组织安排;

3、社团每学期需至少举办两次面向全院的大型活动,平时活动组织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社团组织可自荐该年度主打活动参与考评;

4、平时考核成绩得分需在所有社团组织排名中占前50%;团队或个人在校级以上获奖的社团组织及在校内外知名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

5、所举办的特色活动具有长期的延续性及长期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优先考虑。

(六)重庆大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良好;

2、积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显著;

3、团结同学,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

4、创业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已成立企业或已组建创业团队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5、创新方面:在在科技发明已获得专利或具有突出成绩、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七)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3、申报学生需在重庆志愿服务网或“暖青汇”正式注册为青年志愿者,且从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服务时长为24小时以上。

(八)重庆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2、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三、表彰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按不超过团员总数8%推荐;优秀共青团干各支部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余个人先进各支部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五四红旗团支部7个;优秀团日活动7个;优秀学生社团4个。其中,团委学生会、研会、易班工作站、学生记者站、学院指导各社团可根据不超过各自部门总人数的1/4比例单列推荐参评优秀团干部。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二)通报表扬;

(三)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特别说明: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年度的评奖;

(三)颁奖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团委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在全院通报;

(四)因本条第二、三取消获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级团组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同一学生最多可报两类优秀或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可兼报)

(四)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填写相关附表(见附件1—8)各一份。请各团支部、各社团于2017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对象申报的《审批表》纸质材料提交给学院团委组织部各支部联络干事,同时将申报《审批表》电子版(3月30日下午5点前)及附件2《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16至2017学年“五四表彰”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qugdtw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光电学院五四评优材料+年级专业班级”),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学院团委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评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支部、各社团若有任何疑问,请与光电团委组织部进行联系

联系人: 彭 望 蔡欣蕊

13220298670 18002329570

共青团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光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表彰相关文件及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