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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阅读量:

接校团委通知,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实践育人,引领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厚植家国情怀,践行使命担当,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复兴民族 誓作前锋

二、参与人员

光电工程学院全体在校师生

三、开展时间

20211-2

四、组织形式

(一)基本原则

1.不组织开展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性社会实践活动。

2.留校学生以学校驻地为主,在家学生以家乡为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在自觉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在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风险地区动态调整结果为准)和境外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 鼓励积极探索开展线上社会实践活动。

(二)组织申报

各单位指导学生以“返家乡”团队或个人的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返家乡”团队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须有一名指导教师,并由学院或职能部门进行指导。

五、活动选题

详见http://youth.cqu.edu.cn/info/1011/14360.htm

六、报名方式

1.团队或个人于20201229日晚上12:00前,在第二课堂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及第二课堂系统详见http://youth.cqu.edu.cn/info/1011/14360.htm附件。

2.团队负责人或个人须于1228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cqugdsjb@163.com进行审核。

3.学院团委初审后公示组织申报团队或个人情况,初审通过的团队或个人按照组织申报要求进行学校材料报送。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或加入重庆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官方QQ群(499726597683989227)咨询。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