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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第二学期第二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阅读量:

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着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重大委办〔2020〕28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2、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在上一学期学生共青团员星级教育评议结果中获得“五星”等级者优先(本科、研究生一年级上学期除外)。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符合:

(一)在“德”上先进。积极加强品德修养,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踊跃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完成率不低于百分之80,参加团校学习并结业,能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二)在“智”上先进。积极增长知识见识,学习刻苦,最近一学年无挂科,踊跃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比赛,敢闯会创、砥砺奋斗。

(三)在“体”上先进。积极增强身体素质,踊跃参与各类群众锻炼性活动或体育竞技类比赛,自觉磨砺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四)在“美”上先进。积极塑造美好心灵,踊跃参与各类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在审美中成长、在成长中育美。

(五)在“劳”上先进。积极践行知行合一,踊跃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近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8小时,能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4、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团员,可以优先推荐。

(一)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标兵(十佳)和“阳光团员”表彰的团员。

(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标兵(十佳)表彰的先进集体主要骨干团员。

(三)在见义勇为、创新创业、体育锻炼、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事迹的团员。

(四)入选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团员。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校纪校规、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实施时间:

本次补充“推优”时间为2021年5月8日-512

三、实施要求:

本学期“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人数的30%,在校期间推荐人数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6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1、团支部在团委推优工作群(见群底部)内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明确时间、地点),经学院团委同意备案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委组织部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2、“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满足“推优”条件。

(三)候选人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参会人员通过“背靠背”测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团支部书记填写《重庆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团支部考察意见。

(六)“推优”情况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以团支部为单位,团支部5月1218:00将符合条件的推优对象的附件1《推荐表》、附件2汇总表、考察材料召开“推优”大会群内备案记录截图、青年大学习记录截图、获奖材料、团校结业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2021年3月xxxx支部推优入党材料》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qugdtwrd@163.com附件1《推荐表》、附件3、附件4纸质版交至主教121X办公室一号办工桌纸质材料学院团委意见以前内容需属实且填写完善)。(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支部负责人严格把关,提醒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务必属实,如果不涉及,请填写“无”。如出现虚假填报,取消该团员1年内团内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及校级五四表彰)资格。

联系人: 于同学  王同学

工作QQ群:714852737,请团支部书记本人实名后申请入群。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1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