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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阅读量:

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着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至2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其他要求及条件请下载附件1查阅。

二、实施时间:

本次“团推优”时间为2022年3月1日-311日(当前已满足推荐要求各项条件),5月9日-5月20日(请积极参与本学期的青马班、院级团校、志愿服务活动争取早日满足达到推荐条件)共计两批次。

三、实施要求:

各支部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中规定流程完成支部讨论推荐工作,“推优”情况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以团支部为单位,团支部分两次可在3月1118:00或5月20日18:00将符合条件的推优对象的附件《推荐表》、附件汇总表、考察材料召开“推优”大会群内备案记录截图、青年大学习记录截图、获奖材料、团校结业证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2022年x月xxxx支部推优入党材料》报送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qugdtwrd@163.com附件二《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团支部鉴定、考察、公示意见并由团支书签字后,将纸质版交至主教121X办公室一号办工桌。(不接受个人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支部负责人严格把关,提醒申请人填写的所有信息务必属实,如果不涉及,请填写“无”。如出现虚假填报,取消该团员1年内团内推优(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院级及校级五四表彰)资格。

联系人: 于同学  王同学  李同学

工作QQ群:714852737,请团支部书记本人实名后申请入群。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2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