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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2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阅读量: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全校青年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结合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激励全校青年师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2 年“五四”表彰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组织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共青团工作特色奖

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

4.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5.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

(获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推荐且特别优秀的,可申报同类奖项十佳

(二)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青年工作者

2.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3.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4.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5.重庆大学团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6.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

7.重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8.重庆大学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9.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3 -  

10.重庆大学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

(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社团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推荐且特别优秀,可申报同类奖项“十佳”)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

1.参评个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被通报批评或考试挂科(重修)记录。

2.团支部为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信息的规范组织,学生社团为已在学校备案的社团。

3.申报事迹应在评选周期(2021 4 月至 2022 4 月)内。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 1-3

三、评选名额及表彰

(一)评选名额

1.原则上同一学生至多申请1项“个人奖”,不可重复申报。若违规申报,经查实,将撤销该生评选资格。各团支部组织评议,并在申报者中根据现实表现,可推荐各类候选人(组织)0-1个。

(二)表彰奖励

1.面向全校进行表彰。

2.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牌。

四、工作要求

请各团支部汇总推荐的个人及集体对应申报表(详见附件6)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于2022年3月30日17:00前发送至学院团委工作邮箱cqugdtwzzb@163.com(文件以“重庆大学五四评优+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团学组织各部门(含社团)推荐的优秀共青团干部由部门负责人将参评人选的申报表及汇总表发送至学院团委工作邮箱cqugdtwzzb@163.com(文件以“重庆大学五四评优+部门名称”命名)。

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罗老师  李同学 于同学 王同学

联系电话:023-65106314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