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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留学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阅读量:

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留金项〔20192号)和学校《关于推荐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留学人选的通知》,现就我院开展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方式

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采取1:1配套方式资助,学校配套经费从学校队伍建设经费中支出

三、人选条件及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该项目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教学科研一线的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请仔细阅读《2019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第二批申请人应为1973910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二批申请人应为1978910日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此外推荐人选还需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74)及《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中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1)。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的要求(详见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0)。

4.推荐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结合。

5.推荐人需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中派出时间需在20201231日之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报送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6.推荐人选应做好详细的计划和工作安排,申请成功后,须严格按照申请计划执行,根据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7.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本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1231日,即推荐人选须于此日期之前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请申请人结合办理后续手续所需时间,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按期派出。

8.以下人员暂不能申请:

1)已获得国家及学校出国留学项目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5)曾享受国家及学校出国留学项目资助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6)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

四、材料报送及安排

1.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9910日开通,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19829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http://rsc.cqu.edu.cn/info/1042/2241.htm或OA系统)报送至学院办公室(主教121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cquchentao@cqu.edu.cn

2.各推荐人选经学院、学校审批评审通过后按照留学基金委相关程序统一报送。

学院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