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夯实发展对象培训教育工作,经重庆大学党委党校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由党委党校整体统筹安排,根据学校的安排,现就我院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培训目标
帮助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党章党史和党纪党规,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引导他们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应是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已取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党校颁发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后被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教育。
2.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教育。
3.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党的基本规章制度教育。
四、培训方式
1.课堂教学。党委党校组织邀请领导、专家等通过专题讲座展开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全年分4期进行,时间分别为4月、6月、10月、12月。每期课堂教学实行“集中报名、集中培训、集中考核”,发展对象不能跨期参加课堂教学,此环节由重庆大学党委党校负责实施。
2.实践教学。发展对象结合自身实际,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至接收为预备党员前,自主参加学习雷锋、爱心公益、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或者协助参与党的日常工作,此环节由各支部负责(填写《实践教学过程记录表》,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统一上交纸质版到学院党委)。
3.网上学习。发展对象结合自身实际,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至接收为预备党员前,自主登陆网上党校学习平台(http://dangke.cq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在线学习,此环节由重庆大学党委党校负责实施。
4.分组研讨。发展对象以二级党校为单位组建学习小组,学习小组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培训内容展开专题研讨。学习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二级党校指派1名党员担任学习小组长,由小组长组织专题研讨,此环节由光电工程学院党校负责实施。
五、培训学时
发展对象在确定为预备党员前,总共须完成24学时的学习任务。其中课堂教学12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网上学习6学时,分组研讨2学时。
六、培训安排
(一)培训人数
为有效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全年党员发展指标和党员发展工作实际,各支部每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总数不超过3人,特殊情况由学院统筹安排。
(二)培训报名
各支部确定好培训对象后,填写《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统计表》电子版于每期培训通知时间前发送至邮箱:gddw@cqu.edu.cn。
(三)教学安排
课堂教学拟安排在培训当期的周四下午和周六全天。具体事宜将在重庆大学发展对象QQ群(另行通知)通知。
(四)考核方式
发展对象培训实行学时累计制,党委党校建立发展对象培训情况数据库,完成规定学时者视为考核合格。
1.课堂教学考核方式。党委党校根据课堂教学现场签到情况进行考核。参训学员不得请假,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课,不得冒名顶替。
2.实践教学考核方式。发展对象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后,由支部负责提交实践教学过程记录表(附件2)至二级党组织审查。二级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原则上至少提前一周将发展对象的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与其它入党材料一并报送至组织部审查备案。
3.网上学习考核方式。党委党校根据网上党校平台的后台数据判断发展对象是否完成规定的学时任务。
4.分组研讨考核方式。光电工程学院党校在研讨组研讨结束后形成每人不超过200字的分组研讨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陈涛 65111177
附件:1.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报名统计表
2.重庆大学发展对象实践教学过程记录表
3.重庆大学发展对象实践教学情况汇总表
4.重庆大学发展对象分组研讨情况汇总表
中共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