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学年高校学生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130号)要求开展2015-2017学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工作。
2、请申请同学认真阅读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到辅导员处,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取消参评格。
3、请辅导员老师于2018年1月2日(星期二)下午5点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主教1216办公室,电子文件发至gdxb1216@163.com,逾期不再收取。
4、推荐名额
学院
| 三好学生
|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 文明寝室
|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
2014级
| 1
| 不限
| 不限
| 1
| 1
| 1
|
2015级
| 1
| 1
| 1
| 1
|
2016级
| 1
| 1
| 1
| 1
|
合计
| 3
| | | 3
| 3
| 3
|
附件:关于开展2015-2017学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 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汪庆春老师
联系电话:65106314
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室
2017年12月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