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 校本科学生,且有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 级行政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排名 50%以内;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未获得本学年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 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节点
1、请申请同学认真阅读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2、报送时间:请本科生各年级最多推荐一人于11月7日12: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信息大楼B323办公室。
3、相关填报材料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光电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