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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阅读量:776

全院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先进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2023-2024 学年争先创优学生年度人物、十佳先进班集体由学院直接推荐,占学院的推荐名额。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专业前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年度人物直接推荐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创新能力优胜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 3 名(下同)(体育竞赛前 5 名)确定;

②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 5 名(体育竞赛前 6 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具体名额


)材料报送

请相关同学认真阅读文件并按照附件要求于2025年4月10号(星期四)下午5: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到本年级辅导员处(2022级硕士:lgf@cqu.edu.cn;2023硕士:yi_zhou@cqu.edu.cn,博士年级:yyluo@cqu.edu.cn,本科同学按照各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文件名命名为“推荐类别+姓名”,例如“三好学生-李 XX”“优秀学生干部-张 XX”。逾期未上报相关材料者以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则取消评选资格。

请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将相应纸质材料交信息大楼B323办公室,将相应电子材料发送到gdxb@cqu.edu.cn

)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应包含:附件2、3,以及申请者参考附件4根据申请评选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请大家仔细阅读《重庆市普通高校2025年学生先进推荐表》后的范例,严格按照填写模板及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评选资格。

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