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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4 阅读量:

全体学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聚焦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树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学生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华章。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光电工程学院2025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集体奖:

1. 优秀团支部

2. 先进班集体

3. 文明寝室

4. 十佳先进班集体

5. 十佳文明寝室

个人奖:

1. 优秀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

3. 优秀共青团员

4. 优秀共青团干部

5. 优秀毕业生

6.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7. 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8. 劳动实践先进个人

9. 体育先进个人

10. 文艺先进个人

11. 学生标兵

12. 年度人物

二、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信念坚定,志存高远、求真务实;

2.遵纪守法、尊师爱校,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3.不懈奋斗、自强不息,努力学习、全面发展;

4.锤炼意志、积极锻炼,弘扬美育、传承经典;

5.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6.参评事迹、成果需在 2024 年3 月至 2025年3月期间取得(优秀毕业生除外)。

各类别其他要求参见附件1

、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对应荣誉证书。

(二)表彰大会进行通报表扬。

、特别说明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年度的评奖。

(三)颁奖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在全院通报。

(四)因本条第二、三取消获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申请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班、团支部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集体推荐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思想道德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同一学生或集体均最多可报一项

(四)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团支部202559日下午17点前将推荐对象申报的相应《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附件3汇总(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cqugdtw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光电学院先进评选材料+组织全称+负责人姓名每一份《推荐审批表》请以“20xx-专业-班级-姓名个人奖项需要填写-奖项类别命名)。纸质版《推荐审批表》(附件2)以班级单位,202559日下午17点前交至信息技术科研楼B323办公室进门收发区。逾期未报视为弃权。

学院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评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研究生联系人 QQ2420222630

本科生联系人 QQ1479013627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55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