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组织全体本科生、班导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办法》(重大校〔2019〕275 号),严格遵照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切实做好民主测评,确保高质量完成认定工作。
二、2025级新生是初次认定,务必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告知每名学生,符合条件的遵循自愿申请原则予以认定。
高年级学生,上学年已认定,且认定等级不作变更的。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只需审核认定结果并上报。上一学年认定工作结束后,因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致贫的需要新增认定,或因故需要提高认定等级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认定流程提交或补充材料。
三、认定等级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个等级。脱贫不稳定家庭、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家庭、孤残等特殊群体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须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交班级评定小组,同时在电脑端打开浏览器,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网址:https://zhxg.cqu.edu.cn)。在常用功能或者功能列表内,点击家庭困难生认定功能按钮进入功能页面,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在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评议。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7-9人,分别由辅导员、班导师、2-3名学生干部代表,3-5名未参评的寝室长、普通学生代表组成。
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对照本办法所列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填写《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和《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统计表》,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认定评议表、班级民主评议材料、认定会议记录(含班级认定小组名单)等过程材料各年级必须认真建档留存备查。
3.公示。
4.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开放时间: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5年9月28日(周日)17:00前,各年级完成评议工作系统填报。其他时间段,学生因突发经济变故可及时与辅导员沟通。
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1.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
3.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表
4.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民主评议统计表
5.重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