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年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强化示范引领,共筑优良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勤学笃行、追求卓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2022年修订)》(重大校发〔2022〕10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二、标准及比例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其标准和比例为:
甲等奖学金每人每次15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3%;
乙等奖学金每人每次10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8%;
丙等奖学金每人每次500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19%。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坚守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崇德向善、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理想远大、创先争优,担当时代责任,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学期内无补考科目。
5.强身健体、拼搏向上,积极锻炼身体。
6.热爱劳动、砥砺奋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展示。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年级群等途径公布评选通知。同时,以评选为契机,深化学风建设,选树优秀典型,宣传榜样事迹,营造学习榜样、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2.做好综合测评。严格按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及学院综测细则开展评选。各学院参评本科生人数见附件1,请各年级组织学生于3月18日(星期三)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及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
3.规范评选环节。严格按照评定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初评名单须在各个年级内进行公示。
4.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年级公示完毕后于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点前将《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名单》及《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文档名请备注好年级)电子档报送至邮箱:gdxb@cqu.edu.cn。
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