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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评2013年“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阅读量:

一、表彰名额

全市“重庆青年五四奖章”10名。

二、评选推荐范围

评选推荐范围是:14周岁至35周岁的重庆青年(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重庆籍青年和在重庆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三、评选推荐的条件

(一)思想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二)品德好。努力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确保推荐对象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业绩好。踊跃投身“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新征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具有全国或全市影响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重庆市赢得重大荣誉。

四、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报送材料

推荐对象应填写《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附件)、先进事迹材料、最高学历证明、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等复印件各一式2份,同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一并报送至光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教1216),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gdtw@163.com

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3月26日下午5点前前报送,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uploadfile/coe/shch/201303/20130322091553990.rar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