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五四”精神,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助推重庆实施“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集体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共青团工作特色奖
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会
4.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
5.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重庆大学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
6.重庆大学优秀团日活动、重庆大学十佳团日活动
(二)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团委书记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重庆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3.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庆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
4.重庆大学优秀学生会主席
5.重庆大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社团先进个人、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6.重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7.重庆大学学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8.重庆大学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9.重庆大学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重庆大学十佳学生文化艺术先进个人
10.重庆大学十佳团支部书记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一:《重庆大学2017-2018学年度“五四”表彰评选条件》
三、奖励标准
1.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2.通报表扬;
3.个人奖励表格装入个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夯实团组织基础、激发团组织活力的有力抓手,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原则上同一学生只能申请一类奖项,申请学生目前不能有挂科,学院团委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送校团委。
3.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团支部推荐一名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和一名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推荐两名优秀团干部,易班推荐两名优秀团干部,记者站推荐两名优秀团干部。其余表彰类别个人自由申报,院团委将对申报表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4.各支部汇总个人及集体的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版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qugdtw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支部\团学XX部门+年级专业班级+表彰类别”);各支部附件2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新校区交给提交给学院团委组织部各支部联络干事,老校区交至主教1216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罗莎 刘艾 刘子淳
电 话:023-65106314 17347918981 17754928141
共青团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