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学院青年师生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内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模范作用。经研究,学院团委决定开展光电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优秀学生团学工作者、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体育先进个人。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校期间综合素质优秀,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学习成绩优良,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团龄在1年以上。
6、前一年青年大学习完成度75%及以上。
7、最近一次团员星级评优为五星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评选对象为团支部内团干部。
7、前一年青年大学习完成度75%及以上。
8、最近一次团员星级评优为五星者优先。
(三)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
1、大力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部团干及所属团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定期开展团日活动,并在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1次以上校级示范主题团日活动者优先考虑,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推进“青年大学习”活动。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经常开展团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推优入党”对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积极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支部上网行动”“团组织开放共享活动机制”“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等重点改革任务,协助学院团委推进新媒体工作等重点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四)优秀团日活动评选条件
1、参评所在支部具备“优秀团支部”的基本条件。
2、支部组织活动态度积极,并在上一年度中至少有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团组织生活。
3、团支部组织开展了经学院团委认可的全体团员参加的“背靠背”无记名投票方式的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工作。
4、参评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健康,气氛活跃,能够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对其精神品质的塑造也具有积极意义。
5、支部成员的参与积极度较高,并能从团组织生活中较为自主的获取深刻的教育熏陶与信仰指引。
6、有较高质量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五)优秀学生团学工作者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校团委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评选对象为参与学院团委学生(研)会或学生社团工作的干部及干事。
7.最近一次考核等级为优秀者优先。
(六)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良好。
2、积极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成绩显著。
3、团结同学,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引领大学生创新创业。
4、创业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已成立企业或已组建创业团队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5、创新方面:在在科技发明已获得专利或具有突出成绩、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七)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2、前一年服务时长为32小时以上。(大一学生志愿时长为16小时以上)
(八)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遇到重大伤害或其他困难的情况下,顽强拼搏,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九)体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学校等组织的体育活动(包括2024学校春季运动会运动员及开幕式方阵全体成员),积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良好,自律自强,原则上无挂科。获得体育比赛奖项的优先评选。
表彰名额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各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0%;各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人数不超过支部团员40%,各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2-4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体育先进个人、优秀团学工作者若干,符合条件即可推荐。
四、奖励标准: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
(一)授予各类奖励荣誉证书。
(二)通报表扬。
五、特别说明: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个学年度的评奖。
(三)颁奖后,若发现获奖集体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团委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在全院通报。
(四)因本条第二、三取消获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推荐对象由各团支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
(二)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同一学生最多可报两类优秀或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可兼报)。
(四)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请各本科生团支部、各社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6点前将推荐对象申报的相应《审批表》(见附件1—9)(电子版)及附件10统计表(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cqugdtwz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光电学院五四评优材料+组织全称+负责人姓名”,各同学的《推荐审批表》请以“20xx级-专业-班级-姓名-奖项类别”命名)。
学院团委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评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研究生联系人 QQ:1152878094
本科生联系人 QQ:3047986062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