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全校青年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青年师生踊跃投身“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和“百年新重大”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校团委决定开展 2024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二)重庆大学“五四”评优表彰
1.组织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
1.申报事迹应在评选周期(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内。
2.参评个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被通报批评或考试挂科(重修)记录。
3.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规范录入信息。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2。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激发团组织活力的重要途径,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各支部广泛征求意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按推荐先后排序报送。
(三)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团支部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 5)电子版于 4月 30 日 12:00 前以“五四评优材料+团支部名称”的格式命名后报送至工作邮箱cqugdtwzzb@163.com,同时将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 5)纸质签字件报送至信息技术科研楼B324办公室进门收发区。逾期视作弃权,不再补充。
四、评选名额及表彰
(一)评选名额说明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团支部推报,2023 年“对标定级”工作中“五星级”团支部推报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 15%,其他星级团支部(包括未参与“对标定级”工作的 2023级团支部)推报比例不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 8%。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支部推荐0-1人,“五星级”团支部优先推荐;学院团委推荐0-2人。
3.原则上同一申请人至多申请 1 项“个人奖”,不得兼报。若违规申报,经查实,将撤销该生评选资格,并相应减少所在支部评选名额。
4.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3。
(二)表彰奖励
1.面向全校进行表彰。
2.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牌。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