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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重庆大学“五四”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宇辰   发布时间:2026-03-27 阅读量:

各团支部:

接校团委通知,现开展2026年“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重庆大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就学院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二)重庆大学新时代青年先锋

(三)重庆大学“五四”评优表彰

1.组织奖

(1)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委

(2)重庆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资格

1.申报事迹应在评选周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内。

2.参评个人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评选周期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被通报批评或考试挂科(重修)记录。

3.已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规范录入信息。

(二)评选条件

各类别奖项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2。

三、评选名额及表彰

(一)评选名额

1.“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推荐1-2人,学院团委学生会(本研)推荐0-20人。

2.“重庆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支部推荐0-1人,学院团委学生会(仅限本科,研究生由校团委统筹处理)推荐0-4人。

3. 原则上同一申请人至多申请1项“个人奖”,不得兼报。若违规申报,经查实,将撤销该生评选资格,并相应减少所在支部评选名额。其他类别的推荐名额情况可以点击https://youth.cqu.edu.cn/info/1007/24658.htm了解。

(二)表彰奖励

1.面向全校进行表彰。

2.授予荣誉证书或奖牌。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五四”评优是加强团组织建设、激发团组织活力的重要途径,各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对拟申报的个人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申报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评选推荐,各支部广泛征求意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按推荐优先等级进行排序后报送

(三)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团支部将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5)电子版于4月1日以“五四评优材料+本科/研究生团支部名称”的格式命名后发送至工作邮箱cqucoeyouth@cqu.edu.cn,同时将各类奖项申报表(附件5)纸质打印件交至信息技术科研楼B323办公室进门收发区,除“重庆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及“重庆大学新时代青年先锋”申报表以外,其他各类申报表篇幅控制在单页以内。逾期视作弃权。

光电工程学院团委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