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 2026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要求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现将2026 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即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校方博士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可申请项目及相关要求
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网站,点击“项目检索”,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拟申请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协议内容,包括资助名额、资助内容、申请办法、材料申请要求等。
三、申请条件
《202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欧亚非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已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更新和公布。候选人可自行查阅并了解申请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四、工作安排
时间 |
步骤 |
事项 |
所需材料 |
2月27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查看项目指南,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并按《留基委合作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材料。 3.申请人认真阅读《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附件2)。 4.研究生在MIS 系统中提交留学申请,申请项目类型选择“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 5.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填写《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附件7)。 |
学生应提交校内初审材料: 1.签字盖章后的 MIS 系统申请表(研究生提交)/《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及外方关于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复印件 3.专家推荐信 4.学习计划(外文) 5.国外导师简历(原则上不超过 1 页) 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个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3月9日前 |
学院评 审及公 示 |
1.申请人在2月27日前,提交校内初审材料至学院科研办公室B306。如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附件 7 经学院和本科生院签署意见后,同其他申请材料统一交到科研办公室B306。 2.学院组织成立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评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中应至少有 4 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和各项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择优推荐,推荐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至少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
学院应填写的材料(联培博士生):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综合意见栏应按表中的要求详细填写,且对每位候选人的推荐内容应不同,务必正反面打印),并在签字处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2.《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联培博士)评审表》 3.《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4.《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 学院应填写的材料(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 1.《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2.《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 |
3月11日前 |
学院上报 |
学院按要求收齐材料后统一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唐老师处( A校园研究生院 402 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pyb@cqu.edu.cn,以学院名称重命名文件。
截止时间:3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2:00前 |
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校内初审材料(纸质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纸质,务必正反面打印) 3.《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联培博士)评审表》(纸质) 4.《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电子+纸质) 5.《申请材料审核汇总表》 (电子+纸质) 6.《重庆大学“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应届本科生填写)》 7.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人公示通知(纸质版) |
3月21日前 |
学校评 审及公 示 |
学校对学院初选名单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官网、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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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4月1日14时 (候选人 必须通过 学院推荐 及学校评 审公示, 才能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
学生在国家留学信息平台填报申请 |
1.被推荐的候选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系统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 注意:系统填报的留学信息以及上传的附件材料应与提交到学院的材料一致。 2.被推荐人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已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留学管理科张老师处(A 校园主教学楼 310 办公室)。 |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 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 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 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系 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 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 表》及《出国留学申请单位 推荐意见表》。 |
五、选派工作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材料。学校作为受理单位,将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身份信息等方面进行核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并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六、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唐老师
电话:65103160 邮箱:yjspyb@cq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
电话:65103019 邮箱:zhangjing512@cqu.edu.cn
2026重庆大学CSC合作奖学金项目QQ群号:337495327
请已经通过学校公示的申请人发送“学院简称—姓名—留学国别—攻读博士/联培博士”申请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