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关于2021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教师招收博士生资格审核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重大校〔2018〕181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生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重大校〔2015〕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光电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初步审核通过冯丹祺等同志关于2021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15份申请、邹永宁等同志关于2021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生资格的13份申请、李顺波等同志关于2021年招收专业型硕士生资格的5份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向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5112744。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743。
附件: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教师招收博士生、硕士生资格初审通过名单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