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你们好!为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育人主导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证学业导师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重大校教〔2018〕28号《重庆大学关于加强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学院制定了重大光电院〔2019〕7号【光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细则】(试行)。
2018级与2019级学业导师互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与导师互选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
2、申请导师后,请尽快与导师联系确认,若被导师退回申请,请再选择其他的导师并联系确认,若再次被退回申请,可再另外选择,如此反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即可。
3、互选时间结束后,如学生仍未选到导师则由学院直接委派导师。
请各位同学下载附件,认真阅读实施细则,查看具体操作说明,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互选。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