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40周年院庆公告(第2号)
关于征集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院史资料的公告
为配合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40周年“学术院庆、文化院庆、校友院庆”相关活动,真实、全面地反映和展示学院四十年发展的光辉历程与教育成就,“铭初心,聚众力,塑文化,建一流”,学院拟通过建院史陈列设施加强宣传和师生爱院爱校教育。现面向全院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反映学院发展成就、成绩、记忆、特色的集体和个人资料等。
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本资料类
1.各时期有代表性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2.反映学院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重要文件、报刊、笔记、文稿、信函等;
3.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
4.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等。
(二)影像照片类
1.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视频或照片;
2.反映学院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重要视频或照片;
3.各个时期学院师生集体工作和生活代表性的视频或照片;
4.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5.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同学会等活动的视频或照片;
6.其它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等。
(三)实物类
1.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等;
2.学院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3.国内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4.其它反映学院发展建设、文化体育生活等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5.具有历史价值的教学、科研设施、设备。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学院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学院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展出时,标明物件出处。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要求
1.征集年限:自光电精密机械研究所成立至今;
2.提供图片资料的需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需附简要文字介绍。
联系人:王臻瑞
联系电话:02365112742
邮箱:zhenrui@cqu.edu.cn
邮寄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12楼学院资料室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二0一九年四月二日